首页 九客AI 正文内容

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

sfwfd_ve1 九客AI 2023-12-06 12:21:05 129

本文目录一览: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怎么处罚

1、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损害程度较轻,行为人只用承担民事责任。触犯了行政法规规章的,行政主管部门会对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行为严重到构成犯罪的,会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

2、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罚标准如下:实施混淆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

3、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4、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使被破坏的市场竞争秩序得以恢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行政责任的形式主要包括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消除影响、停业整顿以及 吊销营业执照 等形式。

5、此外,还规定了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的行政处分。 民事赔偿责任: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6、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简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特点

(一)行为法特性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法律。

立法目的。 反 不正当竞争 法主要是反对经营者出于竞争的目的,违反市场交易中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攫取他人竞争优势的行为。

法律主观: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性,主要表现在违反了 反不正当竞争法 的规定,既包括违反了第二章关于禁止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规定,也包括违反了该法第2条的原则规定。

反不正竞争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十三条 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的,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附条件交易行为;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投标招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的行为;1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经营者包括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文章目录
    搜索